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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北市某社區因建商接錯管線,將地下室汙水氣管接至冷氣排水管,導致住戶長期聞到惡臭的化糞池臭味,時間長達7年,向建商反映得到「多灌水清理管路」回應,臭味仍彌漫家中。管委會陳情消保會,建商檢查緊急修正線路,多名住戶提告要求賠償,士林地方法院判建商共須賠133萬6000元,可上訴。住戶主張,社區大樓2008年完工,但建商誤把地下室汙水氣管接到冷氣排水管,導致汙水化糞池沼氣沿排水管溢散到家中,起初氣味時有時無,氣味較淡,無從清查來源,和建商反映後得到「灌水進排水管,多清理管路」回應。 #div-gpt-ad-1503996040247-0 iframe { margin:auto; display: block; }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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#div-gpt-ad-1503996040247-0 > div { margin: auto; display: block !important; }2016年管委會將排放汙水廢氣的鼓風機改為24小時運轉,家中冷氣管線持續冒出濃烈惡臭味,一追查才發現是化糞池散發的糞味,管委會向消保會陳情,建商派員清查確認接錯管線,緊急修正。6名住戶認為,建商雖然修改管路,但已長期吸入沼氣和細菌,每天置身充滿沼氣的環境,身體健康受影響,冷氣機也遭受汙染,要求建商賠償醫藥費、清洗冷氣費用和各30萬元精神慰撫金。建商抗辯,2016年5月前未接獲冷氣管線出現異味的通知,住戶提出醫藥單據無法證明病症和冷氣異味有因果關係,且建商並非故意,不應負民事賠償責任。法官認為,有管委會相關函文、施工照片等證據,證明大樓建造初始接錯冷氣排水管和化糞池汙水氣管,導致臭味溢散置家中。雖住戶提出診斷證明書、醫療費用繳費證明、手術紀錄等資料,但僅能證明住戶因病住院、支出醫療費,無法認定和臭味有因果關係。另依6名住戶居住時間長短、受臭味影響程度,作為判斷精神慰撫金依據,和住戶提出清洗冷氣單據,各判建商賠償2萬4000元至30萬5000元不等,共須賠償133萬6000元,可上訴。建商接錯管線讓住戶聞糞味,法院判賠133萬6000元。圖/報系資料照 分享 facebook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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