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▲做愛示意圖,非本文當事人。(圖/翻攝自網路)

社會中心/綜合報導

新北市30歲曹姓男子,在新北市某補習班任教時,認識13歲的國一少女,兩人天天熱線,2個月內便發生5次性行為,事情一直到兩人遭到警方臨檢才曝光。偵訊時兩人都堅稱是「真心相愛」,少女也不願提告,但由於少女才13歲,無法緩起訴,新北地檢24日仍對曹男提出公訴。

根據《聯合報》報導,曹男於新北市永和區補習班任教,期間會與學生加Line,方便聯絡事宜,卻在105年8月時跟其中一位13歲少女天天熱線,雙方陷入熱戀,同月底便帶對方到旅館發生性行為,之後到10月底前,共發生了5次性關係,最後一次剛巧遇上警方臨檢,被發現少女並未成年,通報家長。少女父母得知後痛罵,「我們送她去上課,你帶她去上床!」

檢方偵訊時,少女不斷為老師求情,表示2人是真心相愛的男女朋友,只希望對方對她好,不想提告;而曹男則招認,將與少女發生性關係的時間、地點及次數都供出,並且聲明自己也是真心的。但是由於2人第一次愛愛時,少女才13歲,曹男觸犯與未滿14歲女子性交罪,檢方無法給予緩起訴,依此提起公訴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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